作者:东莞市航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213时间:2026-03-15 20:50:05
受理案件后,

李某和张某经人介绍相识,在共同生活期间,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,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,开始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一个孩子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孩子的母亲李某因此诉至法院,一方面从法理上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,请求判令孩子由自己抚养,不久后便根据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,至此,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7月11日,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。

编辑:倪健

编审:黄琪雅 余涛
终审:方亮
承办法官决定采用“背对背”方式进行调解,动之以情、均表示想要孩子的抚养权,另一方面在情理上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耐心分析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