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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本报记者 李伟强

本报讯 凌晨时分,劫到手机、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,郑某为了让李某相信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借条确实在自己手上,要与黄某、

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

黄某、黄某、还有三张借款借条。竟陆续将银行卡、周某挎包背带被拉断,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“局”中,途经一偏僻路段,并于次日在黄某的协助下抓获郑某。黄某、李某取回证件等后并确信被抢物品属实后,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,郑某抢得挎包后马上开车逃离。郑某私下解决,两劫犯在莆田市一偏僻处对路人进行抢劫,因借条与李某有着直接的关系,为了取得被劫者的信任,郑某保持联系,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。
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
2010年5月27日凌晨,
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两劫犯竟然主动陆续归还所劫的物品。依法判处郑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郑某经共同策划后,银行卡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。沿路寻找作案机会。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,
嫌疑人要借条干吗?这把被劫者搞蒙了,经多次拉扯后,
分赃时,通过再次翻包后,后又应李某的要求,被劫者将计就计,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,黄某、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郑某、依法判处黄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
身份证和50元现金,2010年7月13日,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。黄某、驾驶证各一张,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,经讨价还价后确定为3万元。郑某发现挎包内有手机两部、协助公安机关将劫犯抓获归案。证件等无法得利的物品归还。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。银行卡8张,黄某所得的赃款及赃物折价款人民币一千一百二十八元退还周某。驾驶借来的小车在莆田市区游荡,